关于做好2015年度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海建管﹝2015﹞ 59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公司、局各科 ( 部 ) 室、驻外办事处 , 各直属单位 :
2015年,全县建筑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全县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常态,以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跨越发展”为主题,在企业经营体制机制上求突破,在内部管理上求变革,推进创新创业,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奋力开拓市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了总结经验 ,表彰先进 ,及早筹划 2016年工作,同时为一年一度全县建筑业工作会议的召开做好准备,现将 2015年度年终总结评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度工作总结
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年施工平均人数、施工总产值、工程结算收入、建筑业增加值、利税总额、企业县内纳税额(含基金费)、职工工资总额等指标完成数。
(二)市场开拓:内容包括2015年本企业主要建筑市场行情和发展前景,今年新承建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主要市场和经营领域的拓展以及列举有影响的工程情况(名称、合同额、面积、幢数、层高、获奖情况)等。
(三)创优夺牌:主要总结本企业创优夺牌采取的主要措施和经验,汇总一年来已获和待评省级以上优质工程,作为示范项目供省级以上领导视察情况等。
(四)安全生产:主要总结企业健全安全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现场文明施工采取的主要措施,汇总已获或待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标准化工地。
(五)科技进步:总结企业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含BIM)推广使用情况, 汇总企业省级以上 QC 成果、工法、BIM应用和其它科技成果的获奖情况。
(六)转型升级:总结从施工总承包向其他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其它关联产业的延伸发展情况以及多元经济在企业总产值中占比情况。
(七)诚信建设:主要总结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情况和主要经验。
(八)改革创新:主要总结本单位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母子公司体系、股权有序流转等方面情况以及鼓励职工响应县委、县政府全民创业号召,在海安新办建筑企业、投资兴办实业,带动县内富余劳动力就业情况。
(九)2016年工作打算及主要措施。
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要在挖掘本单位全年工作的亮点上下功夫, 要在适时应势、做强做优企业方面有特色的工作成就上做文章,注重提炼有推广价值的经验。
二、关于先进评比工作
为了进一步表彰先进,发扬成绩,进一步激发全县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鼓励建筑企业加快发展,推进全县建筑业上新台阶, 经研究 ,决定开展海安建筑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活动, 评选内容如下 :
(一)先进集体
1.先进办事处 (由局直接评定)。
2.建筑明星企业 20个 (总承包类14个、专业承包类6个)。
3. 质量管理先进集体 10 个 。
4.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10个 。
5. 先进分公司 ( 工程处 )30个 。
6. 先进项目部40 个。
7. 转型升级先进企业。
(二)先进个人
1. 优秀企业经理 (10 名 )。
评选范围 : 企业正、副经理 , 各企业子公司、驻外分公司正、副经理。
2. 优秀建造师 (40 名 )。
3. 优秀岗位操作能手 (10 名 )。
4. 优秀管理人员 (40 名 )。
评选范围 :各企业总部管理人员;分公司、工程处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包括工程处主任、副主任、技术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财会员、资料员、试验员、机械管理员、保管员等 )。
2015年度报上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从上述评比结果中择优产生。
三、关于开展“全县建筑业相关竞赛”评比活动相关要求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建筑业相关竞赛活动的通知》(海政办发〔2014〕81号)中对“建筑业十强企业”、“新生代建筑业企业培育奖”、“星级企业家”、“新生代创业明星”的评比办法,各企业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评比标准,积极参评。其中“新生代创业明星”除申报子公司负责人外,还可以申报“建二代”或企业青年骨干。所有申报材料于2016年元月10日前上报至局行业管理科,由县政府予以表彰。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年终总结评比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专人负责 ,抓紧进行。
(二)各单位要在认真组织学习文件, 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必须认真对照评比标准 ,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除先进办事处、镇规划助理、建管员外 , 其他统一以各企业为单位进行推荐。
(三)所有推荐表上报时都必须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各类推荐表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集体或个人当年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 数据以企业向县建管局提供的财务、统计报表为依据 ,荣誉以当年获奖证书等原件为依据) 。
(五)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符合《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2]211号)文件9个方面政策扶持条件的情况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于2016年元月15日之前报送县建管局办公室;其他各类申报表请于2016年元月20日前报送县建管局办公室。
所有先进材料逾期报送视为放弃。
以上通知 , 希认真执行。
附件 : 1. 2015年度海安县建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标准
2. 2015年度海安县建筑业先进集体申报表
3. 2015年度海安县建筑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4. 政策扶持奖励汇总表
5. 工程获奖省级以上表彰汇总表
6. 获省级以上表彰工法、QC成果汇总表
7. 争先进位奖励申报汇总表
8. 招才引资奖申报汇总表
海安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5年12月20日
附件1
2015年度海安县建筑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比标准
一、先进集体 :
( 一 ) 先进办事处评比标准:
1. 领导班子团结、富有朝气,队伍稳定,规模在驻外办事处中名列前茅。
2. 勇于开拓经营,开拓建筑市场有明显成效。年度施工产值超5亿元;当地市场占有率在南通六个县(市、区)领先。
3.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年度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100%,当年至少获 2 项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
4. 安全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责任明确,管理到位 ,全年无较大伤亡事故 ,创有区 ( 县 ) 级以上标化工地或文明工地 3 项以上。
5. 重视技术进步,有市级以上 QC 成果发布 ,积极申报新技术示范工程,在应用和推广建设部十项新技术中有明显的措施和业绩。
6.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能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 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无违法违纪行为。
( 二 ) 明星建筑企业评比标准:
总承包类
1.施工能力强。企业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超亿元。
2.经济效益好。企业劳动生产率按企业总产值计算在15万元/ 人以上;实现利润总额 200 万元以上。
3.工程质量高。企业年获 1 项省优以上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获得过省级示范工程、省级工法或省级 QC 成果。
4.企业管理优。企业努力实现信息化管理 ,办公逐步做到无纸化 , 项目管理逐步做到信息化,积极推广使用BIM技术。积极开展项目模拟股份制等行之有效的员工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凝聚力强。
5.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开展较好,党团机构健全 ,制度落实 ,党组织在企业工作中发挥作用成效显著。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加此次评选:2015年,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受到停止招投标六个月 ,在县以上(不含县)通报批评 ,吊证等行政处理的;企业法人或经营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经营亏损的;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较大影响的。
专业承包类:
1.施工能力强。企业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超 4000万元以上。
2.经济效益好。企业劳动生产率按企业总产值计算在15万元/ 人以上;实现利润总额 50万元以上。
3.企业管理优。企业努力实现信息化管理 ,办公逐步做到无纸化 , 项目管理逐步做到信息化。同时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员工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凝聚力强。
4.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加此次评选:2015年,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受到停止招投标六个月 ,在县以上(不含县)通报批评 ,吊证等行政处理的;企业法人或经营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经营亏损的;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 )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评比标准: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创优质名牌工程成效显著 ,2015年至少创省级以上优质工程 2项,工程合格率100%, 无工程质量事故。
2.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开展好 ,台帐资料齐全,QC小组活动活跃,成效显著,获得省辖市级以上 QC小组成果1项以上。
3.认真开展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在当地或行业岗位技术比赛中获优秀成绩。操作工人持证上岗率达 90% 以上。
( 四 )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标准:
1.按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并取得明显成效。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3.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率达100%。
4.通过安全资格审查 ,实现安全目标。
5.领导重视安全生产,按规定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组织机构健全。
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台帐齐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建筑安全生产事故。
8.积极开展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活动 ,年内至少创 1 个省级文明工地或两个省辖市级文明工地。
(五) 先进分公司 ( 工程处 )、项目部评比标准:
1.管理班子成员素质较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诚信经营 ,关心职工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施工产值在 4000 万元以上 ,全员劳动生产率在 15万元/人以上。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取得明显成效 ,年内获得1项市级以上优质工程,获鲁班奖、国优工程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奖项的项目部优先。
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无重大环境投诉事件,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4.现场管理规范 ,年内至少有一项工程评为市级以上文明工地。
5.积极推广或开展项目模拟股份制,成本管理卓有成效 ,资金回收率达 80% 以上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6.积极推广应用 “四新 ”成果、BIM技术等 ,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7.重视职工的技能培训教育 , 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规定要求。
(六)转型升级先进单位评比标准:
1.依托房屋建筑优势积极向公路、铁路、机场、码头,以及道路、桥梁、电力、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拓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树立“大建筑”的理念,走适度多元的经营之路,总承包企业做实做精做细与房建相关的地基、装饰、消防、钢结构、智能化、通风空调等专业工程,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长。
3.在县内投资兴办建筑设备、建筑材料、物流配送、园林绿化等建筑业相关产业和其他产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
4.转变经营发展方式,将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有机结合,同心多圆打造完整的建筑产业链,实现投资、建设、施工的一体化。
5.不断深化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股权合理流转、股东进退有序的体制机制。
二、先进个人 :
( 一 ) 优秀企业经理评比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全县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依法经营,勤政廉洁 ,在企业的改革中勇于创新,并在企业的经营、管理的实践中创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2.解放思想 ,放胆实干,深化和完善内部改革 ,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用人等与市场相适应的机制。
3.表率作用好 ,顾全大局 ,廉洁奉公 ,艰苦奋斗 ,关心职工,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所在企业 ( 分公司 ) 有较强的凝聚力。
4.企业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5.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年内无工程质量投诉、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6.本年度施工产值超亿元 ,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县同行处于领先地位。
( 二 )优秀建造师评比标准:
1.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创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2.申报参选人必须是在岗在职建筑业企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
3.在工程项目管理中, 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未发生违约及因主观原因造成的合同纠纷等情况。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控制较好 ,经济效益明显 , 能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关系。按规定上交税费 , 未擅自挂靠和转包工程。
5.能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施工项目实行科学管理,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
6.质量保证体系健全 ,工程质量管理严格 , 其中代表工程中 ,必须有一项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 ,或有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地 ( 市 ) 级优质工程奖 ,社会信誉好 ,用户满意。
7.严格施工管理 ,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积极争创安全“标化”工地。近两年来所负责的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8.所负责的工程项目部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 三 )优秀管理人员评比标准:
1.爱岗敬业,业务精 ,工作责任心强 , 综合素质高。
2.坚持学习和掌握新的理论知识,具有现代管理经验,取得显著成绩。
3.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创造精神,在群众中有号召力和较高的威信。
4.分管工作成绩显著 ,业绩突出。
5.遵纪守法 , 作风正派 ,处处起表率作用。
( 四 )优秀岗位操作能手评比标准:
1.必须是高级工或技师 ,爱岗敬业,在本专业工种内技术领先。
2.能掌握本专业所用材料性能、标准, 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工种施工操作中的技术难题。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技能比赛。
4.安全意识强 ,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工伤事故。
5.能传授施工技术和经验,为提高本工种技能取得显著成效。
6.本年度参加各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操作人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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