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臧正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海安县建筑行业协会
海建协〔2017〕8号
关于臧正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和《海安县建筑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海安县建筑行业协会第七届第一次理事会选举,臧正华同志任海安县建筑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秘书长;聘任唐小刚、王晶、罗宇飞等3名同志为海安县建筑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特此通知。
海安县建筑行业协会
2017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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