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省厅印发《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实施意见》,12月10日起施行
昨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自2021年12月10日起施行。文件指出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另附:五方责任主体处罚细则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细则内容摘录自住建部文件附件。
一、建设单位
二、勘察单位
三、设计单位
四、施工单位
五、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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